大数据怎么用?
随着世界开始迈向大数据时代,社会也将经历类似的地壳运动。在改变我们生活和思维方式的同时,大数据早已在推动我们重新考虑最基本的准则,包括怎样鼓励其增长以及怎样遏制其潜在威胁。然而,不同于印刷革命,我们没有几个世纪的时间去慢慢适应,我们也许只有几年时间。
在大数据时代,对原有规范的修修补补已经满足不了需要,也不足以抑制大数据带来的风险,我们需要全新的制度规范。我们需要设立一个不一样的隐私保护模式,这个模式应该更着重于数据使用者为其行为承担责任,而不是将重心放在收集数据之初取得个人认可上。
对大数据技术进行规范是问题的关键。首先,可以从强调监管大数据的收集,转向重点监管大数据的实际使用。其次,可以让大数据变得不那么神秘,不再是个“黑箱”,增加大数据应用中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可创造一个被称为“算法学家”的新职业,这些人接受计算机技术、统计学和数据处理方面的专门训练,对大数据的应用进行评估,以确保公众对大数据系统感到放心。
至于平衡隐私权和国家安全的问题,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早就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监视守护者?”即使是在他那个年代,这个问题也没有简单的答案。
大数据给我们带来的真正机遇是把许多信息碎片拼起来,为我们的决策服务。大数据时代最大的挑战是如何从大数据中获取“价值”。从大数据中获取最大价值,需要探索式的研究方法。未来,数据科学家会很吃香,这种科学家既要熟悉商业环境,也要有操作层面的知识。
很多问题就出在数据使用上!数据作为资产,就涉及管理的问题,因此“数据治理”就显得越发重要。信息世界同样需要公约,将窃取他人数据视为犯罪,将攻击他人系统视为犯罪,从刑法上加以明确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数字生活,应该是我们的理想。大数据时代,我们需要尽快跟进这方面的工作,如开展国家间对话,形成公约。
企业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精准广告投放,也涉及隐私问题。一个少女收到了婴儿用品广告,其父大怒,要告企业。事实却是这位少女未婚先孕了。这个故事中,企业使用的是自己采集的客户购物数据,使用的是自己开发的数据挖掘软件,整个过程都没有问题。但事实上却侵犯了个人隐私,应坚决反对。这里面应该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大数据时代,数据作为资源,不被共享是趋势。”这样的话,数据运用一定需要价值交换。在确定数据权益的前提下,数据的运用就是有偿使用。法律需要界定数据的权益,政府界定数据的类型(哪些是隐私,哪些涉及国家安全)等,这样数据的流通就有法可依。
在现阶段法律法规都还没有明确之前,应从国家安全的角度高度关注数据资源的安全。而作为个人,要明白“有行动就可能产生数据”,所以当有些行为涉及隐私时,需要谨慎。
从更大的范围来讲,公共网络中公开的数据应该属于全人类,任何人都有权获取、使用并获益。这样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数据资源的作用,让数据给人类的生活生产带来更多便利,对人类社会进步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