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曾说过,当今企业间的竞争,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的竞争。Rappa(2004)认为,商业模式规定了公司在价值链中的位置,指导着公司如何赚取剩余价值;并指出商业模式明确了一个公司开展什么活动来创造价值,在价值链中如何选取上下游合作伙伴以及怎样与客户达成交易、为客户提供价值。
目前,在大数据产业链上有三种大数据公司:
1)基于数据本身的公司(数据拥有者):拥有数据,不具有数据分析的能力;
2)基于技术的公司(技术提供者):技术供应商或者数据分析公司等;
3)基于思维的公司(服务提供者):挖掘数据价值的大数据应用公司;
不同的产业链角色有不同的盈利模式。最近,我按照以上的三种角色,对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做了梳理和细分。
“数据拥有者”的商业模式
数据拥有者,这样的公司有三类:
1.大数据是业务核心,对大数据的重复利用是其发展的原动力,例如Google、Amazon、Inrix等;这种公司具有很强大的大数据技术能力,多数时候大数据技术本身主要用于自身的运作,具有三种产业链角色:数据(+技术)+服务;
2.大数据是作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业务收入或者创造新的收入的使能器,非厂商的主流业务;例如运营商、银行等,运营商的主要业务是通过通信设备提供的各种网络语音和数据业务,目前运营商本身并不通过数据的重复利用为主要手段来盈利;
3.数据中间商,本身不具有创造数据的能力,从各种地方搜集数据进行整合,然后再提取有用的信息进行利用;
它们的商业模式有:
·2B:面向企业或者公共政府部门,提供数据分析结果的服务;例如Inrix在交通信息领域,面向GPS生产商、和交通规划部门、FedEX和UPS等物流公司等,出售完整的当前甚至未来的交通状况的模式图或者数据库;
·2C:面向个人,提供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的服务。例如:Inrix提供一个免费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一方面它可以为用户提供免费的交通信息,另一方面它自己就得到了同步的数据。
·2D:租售数据/信息模式(数据资产分享和交易平台),新的商业模式,把数据/信息作为资产直接进行销售;例如:Twitter把它的数据都通过两个独立的公司授权给别人使用;VISA和MasterCard收集和分析了来自210个国家的15亿信用卡用户的650亿条交易记录,用来预测商业发展和客户的消费趋势。然后,它把这些分析结果卖给其他公司;
“技术提供者”的商业模式
技术提供者的2B商业模式是目前的主流,有4种类型:
·提供单点技术,pure-play为主,例如:Teradata为沃尔玛和Pop-Tarts这两个零售商提供大数据分析技术,来获得营销点子;
·提供整体解决方案,IT厂商为主,例如:IBM提供软硬一体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华为基于IT基础设施领域在存储和计算的优势,提供整体大数据解决方案;
·大数据空间出租模式:大数据计算基础设施上(与云结合),通过出租一个虚拟空间,从简单的文件存储,逐步扩展到数据聚合平台,例如腾讯开放云战略为大数据创业者提供了廉价的数据基础设施,使中小企业也有机会在大数据领域创新业务。
·Bigdataasaservice,新的商业模式,提供E2E在线大数据技术或者解决方案。例如RJMetrics,为电商提供快捷的商业智能在线服务,软件定价为500美元每月,客户只需在软件端输入特定数据,RJMetrics便会将这些信息备份到安全的服务器上,并承诺在7日内优化数据用以分析,之后以清晰简洁的界面将数据分析结果反馈给客户。再例如,GoodData主要面向商业用户和IT企业高管,提供数据存储、性能报告、数据分析等工具,将所有商业智能分析所需的数据和任务都搬到了云上;
技术提供者的2C商业模式,目前较少,与cloud结合后有很大的空间,未来是趋势。例如:面向个人的家庭帐单、家庭耗能节能等或者面向个人数据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服务提供者”的商业模式
服务提供者有两种,一种是应用服务提供者,另一种是咨询服务提供者。
应用服务提供者是基于大数据技术,对外提供服务:
·2B:面向企业或者公共政府部门,提供数据分析结果的服务;例如前面提过的Inrix;
·2C:面向个人,提供基于数据分析的服务;例如:FlightCaster和FlyOnTime.us基于分析过去十年里每个航班的情况,然后将其与过去和现实的天气情况进行匹配,预测航班是否会晚点;
咨询服务提供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技术(方法、商业等)咨询,或者为企业提供类似数据科学家的咨询服务;
·2B商业模式:定位在某一具体行业,通过大量数据支持,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后预测相关主体的行为,以开展业务;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帮助客户开拓精准营销或者新业务,有时企业收入来自于客户增值部分的分成。例如德国咨询公司GFK帮助Telefonica面向零售商、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提供基于地点的人员流动(Footfall)数据:以时间为维度(小时/天/月/年),在特定区域的人员人口统计数据(性别、年龄)和行动等数据;这类企业成长非常快,一般擅长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帮助一些数据大户如银行、运营商等开展新的业务。
个人认为,目前产业链上真正的大数据玩家,应该是通过重复利用数据获得利益的公司,例如Google。Google所有的业务都是构建在大数据之上的,索引整个互联网网页,成功地建立了“网页搜索+广告”的商业模式,发展大数据并挖掘大数据的新价值是其不可不为的原动力;Google是大数据最大的玩家,抢占“人”生存数字化、智能化的入口;2012年Google总营收501.75亿美元,利润107.4亿美元,其9成利润来自广告。我在上一篇关于《大数据的商业本质》中提到,有咨询公司预测2017年全球大数据技术(包括技术、工具和服务,该处服务是指大数据支持、培训和专业服务)市场空间约500亿美金(2012年约为50亿美金),约等于Google的2012年的总营收。“数据为王”或者“数据驱动”的业务内涵和模式是大数据时代的未来利益最大者。
大数据要想落地,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丰富的数据源,二是强大的数据挖掘分析能力。目前,IT领域软件开源盛行,逐步降低了分析技术的门槛。很多企业在大数据战略上受挫,就是因为数据源匮乏。企业要想在大数据时代领先,必须多方合作等方式获取更多的数据,这是大数据的基础,也是大数据战略成败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