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们等得不淡定却始终难产的“汽车三包”,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出现了一次不小的“胎动”。当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要求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
这点事不用业界权威来解读,人们也都知道,《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久拖未决的“汽车三包”政策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离最终出台已经不远。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也算是一份不错的新年礼物,尽管这份贺礼现在还是虚拟的,毕竟已经多了一丝盼头。
平心而论,《征求意见稿》明确的一些内容还是很能令人兴奋的。比如,“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在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再比如,“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而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
诚如业内人士所分析的,这些规定具备了可操作性,对消费者来说也更加合理,如果获准通过实施,消费者权益可以受到更好的保护,也对汽车行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但是,人们还是不免担心,一直以来,消费者与厂商的博弈中处于弱势,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仍然存在不小的难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沈进军认为,2013年“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可能性很大,不过,最重要的要看政策如何执行,当前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比较少,同时,消费者在汽车质量维权过程中如何鉴定、如何取证仍然是个难题。
不过,也有一些专家级人士则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是否具有质量问题,本来就是技术范畴的事,除去能分辨责任,质检部门应当委托专业技术单位或个人做鉴定。一味担心鉴定问题或是杞人忧天。
这种担心真的是杞人忧天吗?或许,多少有这种成分,但人们的担心也并非全无道理。谁都知道,一辆车有上万个部件,其中易损件就五六百种,无论哪个部件出现问题,是车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还是汽车本身质量的原因,什么样的问题符合换车标准、退车标准,昂贵的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诸多问题都需要事前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才能保证三包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才能真正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而在上述问题尚无明确答案的情况下,怎么能将人们的担心简单地视作“杞人忧天”?
另外,未来三包政策出台并实施后,汽车产品的质量鉴定将呈常态化,我们当然更愿意相信鉴定者都能成为公正无私的“黑脸包公”,但是,假如届时消费者在产品质量问题上与厂商谈不拢,受委托的专业技术单位或个人替谁说话、鉴定者的资质是否足以服众,现在来看就是个未知数。在事实还不确定的情况下,难道人们担心一下也不成吗?
很显然,“杞人忧天”的说法,是给持担心态度的消费者强加了无知的标签,这种在语话权上居高临下的强硬姿态,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而这只会使人们的担心程度更为加深。也正因此,我们希望官方在正式推出“三包”政策时,能在制度设计层面切实解决好上述问题,消除人们的担心,使其真正发挥公正维护消费者和厂方双方权益的作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汽车行业和汽车市场发展的“加速器”。